各相关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哲社办〔2020〕1号)有关规定,将开展对2015年立项未结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省社科基金2015年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项目。
二、清理期限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周四)。
三、清理结果处理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不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结项材料要求见附件。
联系电话:029-85319194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
附件: 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流程(202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