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二、工作形式
本次结题工作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专家集中审核全省高校申请结题项目。将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并颁发电子证书。(结题平台:http://kygl.sneducloud.com,可用申报时的原账号登录)。
一般专项具体结项流程参考:https://kyc.xisu.edu.cn/info/1106/3790.htm
三、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各单位组织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撰写提纲要求(附件2)撰写结题报告。
(三)本次结题工作,学校审核时间为10月19日-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结题系统届时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退改等操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并确保在线上系统提交的结题材料通过学校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夏楠 联系电话:029-85319360
邮箱:xmglk@xisu.edu.cn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
2. 研究报告撰写提纲要求
科研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