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项目)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按季度审核结题,材料常年受理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最终成果,经省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后,给项目负责人颁发《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
1.最终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
2.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委托项目、冷门绝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专门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核心期刊认定为以下4类:
(1)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扩展版”。
(2)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 心期刊”。
(4)中央和国家机关主办的报纸及省级党报理论版。
3.青年项目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公开刊物或省级(含)党报党刊上发表至少1篇体现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论文。
4.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结项证书》原件由项目负责人留存,复印件由其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存档。
5.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字数一般应在3万字以上;专著应在8万字以上。最终成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20%。文本复制检测须使用中国知网或万方、维普科研成果检测系统。
第二十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
1.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含),或者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成果以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中心陕西省协同研究基地或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求是》杂志和《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上刊发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
3.最终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单位采用。
4.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被省社科工作办专门推荐,并被相关部门采用。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仍需填写《结项申请书》,办理结项手续。
一、申请鉴定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课题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中期成果,核心期刊认定为以下4种:
(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扩展版”。
(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4)中央和国家机关主办的报纸及省级党报理论版。
2.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字数应达到3万字以上;专著应达到8万字以上,最终成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20%。文本复制检测须使用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或万方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或万维科研成果检测系统 。
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包括阶段性成果),公开发表时必须在该文下注“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立项号:××××××”字样。
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类的,出版时必须在封面后另加单独一页,在显著位置标注“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字样,并在后记中详细写明“本书为作者××××年承担的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立项号:××××××”等相关内容,两者缺一不可。
3.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项申请书》一份,其中“总结报告”内容不少于2500字,“最终成果简介”内容不少于3000字。
4.一份《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
5.《成果鉴定表》及《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表》3份。每个专家填写一份鉴定表及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表,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联系相关专家,要求正高以上职称,3人均为校外专家;专家鉴定表必须是原件(传真件、复印件无效),必须结合项目内容进行鉴定,避免空话套话;专家鉴定表必须由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名字签在表格的空白处。
6.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结项审核表》一份。表中的平均分、鉴定等级、审核人签字不填,下面的鉴定内容自行填好,控制在一页纸。
7.《事项变更审批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无变更者不填。
8.装订要求:
上报省社科规划办的结项材料文本报送一套胶装成册,顺序为:《结项申请书》,三位专家的《成果鉴定表》及《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表》,《结项审核表》,经审批的《事项变更审批表》,《成果简介》, 最终成果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查重报告。
9. 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到项目管理科邮箱:xmglk@xisu.edu.cn。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于鉴定:
1.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12月24日修订).docx等奖(含)或者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成果以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求是》杂志上刊登与课题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
3.最终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4.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
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仍需填写《结项申请书》,办理结项手续。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招标项目)
1.《结项审核表》一份。表中的平均分、鉴定等级、审核人签字不填,鉴定内容请自行填好,控制在一页纸。
2.研究成果原件。成果应以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和《陕西日报》等中省主要媒体发表有重大影响的理论文章。
3.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到项目管理科邮箱:xmglk@xis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029-8531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