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校级科研专项项目共14项通过评审,拟立项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科研处反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拟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于1月15日12:00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413),纸质版需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mglk@xisu.edu.cn。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助立项。
项目获批立项后,《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任务书》便作为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严格履行,一般不允许变更其中的内容。“项目编号”暂时不填写;“项目组成员”与科研工作量有关;“经费使用计划安排”与经费报销有关,各项支出范围请见附件3之第十七条;“预期研究成果”与结项审核有关,请严格按照公示一览表中的预期研究成果填写。
专家评审意见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请注意查收。专家评审意见仅供申请人参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话:85319194
邮件:xmglk@xisu.edu.cn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校级科研专项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一览表
2. 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任务书(模板)
3. 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