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确保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科研处现对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
一、清理范围
2016年-2019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1. 结题流程及材料要求:https://kyc.xisu.edu.cn/info/1106/2670.htm。
2. 属于清理范围项目到期仍未报送或仍未通过结项审核的,一律予以终止撤项。
3. 凡被撤项的项目,学校追回已拨付经费;被终止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也不再推荐其申报各类项目。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未结题的逾期项目,逐项清查沉积项目研究工作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查明逾期原因,提出“结题(验收)”或“终止”的处理意见,填报《2016-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清理统计表》(附件1)。
请各学院秘书并于11月15日(周五)前将结项材料及清理统计表由所在学院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校务楼B413东),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邮箱:xmglk@xisu.edu.cn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加强对校级科研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2.本次项目清理工作完成之后,科研处将向全校公布清理结果。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029-85319194
附件:2016-2019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清理统计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