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质效,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哲社办〔2020〕1号)有关规定,将组织开展对2019年度未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度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清理期限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
三、清理结果处理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未通过和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被终止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处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被终止或撤项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
四、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增强诚信履约意识,杜绝项目研究无故长期拖延现象,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以立项证书规定完成时间为准(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专著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
2.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并就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
结项材料要求见附件。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流程(202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