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加大沉积项目清理力度,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2020年(含)以前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清理及2023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项目清理:2020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
(二)项目结题:2021年及以后立项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二、工作形式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采取“线上提交+专家集中评审”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专家现场集中审核全省高校申请结题项目。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并颁发电子证书。(结题平台:http://kygl.sneducloud.com)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附件2名单,督促本单位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在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二)请各单位科研秘书逐一梳理本单位2020年(含)以前的沉积项目,督促完成沉积项目清理工作。对于本次仍无法结题的项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填报《沉积项目自查清单》(附件1)并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报送至邮箱:xmglk@xis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话:85319194
邮箱:xmglk@xisu.edu.cn
附件:
1.沉积项目自查清单
2.超期未结项的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
科研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