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负责人:
为切实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完成质效,推动省社科基金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陕哲社办〔2020〕1号)有关规定,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对2017年度未结项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7年度立项但逾期未结项的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
二、清理期限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2年6月8日。
三、清理结果处理
根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对在清理期限内提交结项材料审核未通过或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一律作终止处理。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的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有关要求:
1. 所有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以立项证书规定完成时间为准(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专著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我办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即作终止处理。
2.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6月8日(周三)16:00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结项材料要求见附件。报送地点:行政楼B413,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5319194
邮箱:xmglk@xisu.edu.cn
附件:
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流程https://kyc.xisu.edu.cn/info/1106/3788.htm
科研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