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合作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质量发展若干重大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
1、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2、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研究;
3、沿黄区域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情况研究;
4、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5、县域经济发展研究;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路径有效衔接路径对策研究;
7、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研究;
8、高质量发展及其评价体系研究;
9、双碳驱动战略与我省产业发展目标路径研究;
10、发挥秦创原带动作用,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课题申报
本课题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课题须经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可自定题目申报。
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
(一)本研究课题周期: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1万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课题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七、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
纸质材料截止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点前(周五),报送地点:行政楼B413,逾期不予受理。WORD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高质量发展课题”)及选题方向。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1.申报书
2.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