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首页 部门概况 管理文件 科研机构 学术期刊 科研统计 学术委员会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热点排行
· 关于清理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 关于开展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省政府研究室2024年...
· 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 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
· ​关于做好2020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浏览: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本年度本专项项目立项数预计200项左右。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经费下达后,将会对该年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不力的高校将削减下一年度预算。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 地方高校以教育厅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xmglk@xisu.edu.cn,由科研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请认真阅读我们根据往年经验总结的《教育部项目经费预算注意事项》(附件4)

5.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3月15日 16:00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科研处给予申报人的特别提醒

1.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的第一要义是:认真阅读在科研处网站发布的《申报工作通知》,认真阅读项目申请书中的说明文字。同时,应给予项目申报书撰写工作足够的时间,精雕细作出精品。应向已主持过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社科项目的主持人虚心请教,主动暴露缺点与不足,听取宝贵经验。好的本子都是反反复复修改出来的,切勿抱着“撞运气”想法而百忙之中匆匆提交本子。

2.申报材料中的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注意,请认真阅读系统中的提示文字。通知中有明确要求的,必须严格遵守;不禁止的,皆可行;无明确要求的,申报人自行决定。

3.正式申报材料务必仔细检查,杜绝笔误,细节决定成败。

4.要合理规划工作进度,留出一定的冗余时间,要考虑到可能出现的身体原因、电脑故障、网络拥堵等,避免因时间关系影响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邮件每天处理)

联系电话:85319194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附件:

1.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4.教育部项目经费预算注意事项(科研处总结整理)

 

科研处     

2021年2月4日


上一条: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下一条: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 页 部门概况 管理文件
科研机构 学术期刊 科研统计
学术委员会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关注微信
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区四层
电话:029-85319350 Email:keyanchu@xisu.edu.cn
版权所有: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