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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1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将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结题工作:包括2023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二)清理工作:包括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工作形式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专家集中审核全省高校申请结题项目。将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并颁发电子证书。(结题平台:http://kygl.sneducloud.com ,可用申报时的原账号登录)

三、结题流程

一般专项具体结项流程参考:https://kyc.xisu.edu.cn/info/1106/3790.htm

四、工作要求

(一)2023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各单位组织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

(二)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完成结题。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予以终止处理,需追回其剩余经费。

(三)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四)本次各高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及时完成项目清理。

五、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学校审核时间为1013-17逾期不予受理,结题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退改等操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并确保在线上系统提交的结题材料通过学校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夏楠  联系电话:029-85319360

邮箱:xmglk@xisu.edu.cn


科研处     

2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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