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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依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下称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围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教职工,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均不设具体的项目指南。

1.一般项目可参考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按学科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学科分类如下: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性阐释;

B.马列、科社、党建、党史、哲学、政治;

C.经济、管理、统计;

D.历史、考古、法学、社会学、宗教;

E.文学、语言、艺术、教育、体育、新闻、图书与情报。

2.青年项目根据个人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青年项目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下,且未承担过省社科联任何研究项目。

(三)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一个项目研究周期内只能承担一个研究类项目。

(四)承担2022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被撤项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

(五)2025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发现有,取消全部申报资格。

(六)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1)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附件2)。

(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不收取任何申报评审费用和管理费用。

 

三、项目经费

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经费在中期检查后一次性拨付。

青年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在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四、结项要求

(一)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再组织结项评审。立项文件下发5个月后,符合结项条件的,即可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1.一般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结项时间拟定2025年10月,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5名高级(至少2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1)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核心以上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在省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含)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2.青年项目具体结项要求

结项时间拟定2025年7月,逾期未结项的自动撤项,不再延期。结项审批书的评审意见须有不少于3名高级(至少1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签署审核意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项。

(1)青年项目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公开刊物(含陕西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或市级(含)以上报纸理论版以第一作者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含)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优秀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

 

五、申报受理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周五)12:00,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论证活页》(附件2,Word版)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发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汇总表整理汇总(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1份)并打包材料发送至xmglk@xisu.edu.cn,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2025社科联一般项目”及“学院+2025社科联青年项目”。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内,汇总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1份、《论证活页》5份,A3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须由所在学院分管科研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至校务楼A107室。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029-85319360

 

附件: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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