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负责人:
本次签订的项目责任书/合同书作为教育厅项目立项的依据,等同于立项证书。相关要求如下:
本计划项目的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项目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预期目标等内容已通过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至省教育厅备案,所有信息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原则上不可更改。若发现申报信息中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即撤销立项。
1.责任书/合同书的内容请严格按照教育厅公布的正式立项文件(附件1-4)填写。结题成果与申报系统保持一致,须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格式为:“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xxxx)”。
2.一般专项项目签订责任书(附件5),A4纸双面打印(不可调整表格格式,不得超页),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院系盖章。
3. 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签订项目合同书(附件6、7),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项目负责人、依托平台/团队负责人签字。
纸质版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413东),word电子版发送至xmglk@xisu.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主题(姓名+2023年度教育厅项目责任书/合同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85319194
邮箱:xmglk@xisu.edu.cn
附件:
1. 2023年一般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 2023年重点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3. 2023年重点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4. 2023年青年创新团队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5.2023陕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一般专项)
6. 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重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
7. 2023年度陕西省教育厅青年创新团队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科研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