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首页 部门概况 管理文件 科研机构 学术期刊 科研统计 学术委员会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热点排行
· 关于申报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
· 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社科联合作项目(文化和旅游课题...
· 关于2022年度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合作申报项目的公示
· 关于做好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级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二、资助数量和资助经费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参考《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附件1)中所列研究方向;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每项0.6-1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级科研项目管理规定。

2.课题主持人应为西安外国语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课题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 已承担校级科研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通知发布的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请人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

2.申请人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本专项课题须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4.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结项条件以申报书中所承诺的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

5.各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6.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7.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项目主要参加者须在《项目申请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如获立项,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五、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论证活页》(附件3)。纸质版申请书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2.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活页5份,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请受理截止时间:12月17日(周五)16:00,地点:行政楼B413东。word电子版发送至:xmglk@xisu.edu.cn,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校级科研专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2.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3.课题论证活页

 

 

 

党委宣传部

科研处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21年12月3日     

 


上一条: 关于遴选校级和科研机构/团队技术经理人的通知

下一条: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首 页 部门概况 管理文件
科研机构 学术期刊 科研统计
学术委员会 服务指南 下载中心
关注微信
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行政楼B区四层
电话:029-85319350 Email:keyanchu@xisu.edu.cn
版权所有: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