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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先进科研集体和先进科研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先进科研集体和先进科研工作者评选奖励办法》(西外大发〔2014〕18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度先进科研集体、先进科研工作者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均可申报先进科研集体,凡我校在岗教职工均可申报先进科研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科研集体

申报单位应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人才培养质量高,团队凝聚力强,教风学风端正,科研氛围浓厚,科研成绩突出,形成了较为明显的优势与特色,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中的两项:

1.申请到省部级及其以上级别科研项目1项;

2.发表与学科建设方向一致的CSSCI论文5篇或出版18万字以上学术专著2部(对于30人以下单位可适当放宽:CSSCI论文3篇或学术专著1部);

3.获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

(二)先进科研工作者

申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学风端正,科研成绩突出,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申请到省级及其以上级别科研项目1项;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出版18万字以上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

3.获地市级及其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

三、评选办法

1.自愿申报。单位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先进科研集体申报表》,个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先进科研工作者申报推荐表》,经申报部门、单位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先进科研集体1-2个、先进科研工作者2-3名,确定拟获奖名单;

3.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

四、相关要求

1.请申报人或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5日早9:00至12:00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B413西)。申报材料所填内容以科研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无需另外提供支撑材料,各学院可在2020年末科研考核表的基础上筛选填写。同时,请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邮箱cgglk@xisu.edu.cn

2.所报送的成果须与我校学科发展方向一致,西安外国语大学须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

3.作为支撑材料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须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发表或出版;

4.科研项目要求为项目主持人,论文、专著或译著要求为第一作者,获奖要求为第一完成人;

5.教材、编著、增刊、论文集等不作为科研成果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5319399

电子邮箱:cgglk@xisu.edu.cn(邮件每天处理)

 

附件:1.西安外国语大学先进科研集体申报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先进科研工作者申报推荐表

       

               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处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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