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将在近期启动。为进一步落实有组织科研,深度挖掘科研资源,提前梳理成果亮点,完善申报材料,全面提升我校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启动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1.发表/出版/采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成果;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且未申报第十六次省哲社奖的成果。
2.成果类型:
(1)论文类;
(2)著作类(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志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等);
(3)智库报告类。
二、申报成果要求
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学术影响力、社会应用价值等,支撑材料可参考以下内容:
1.论文类:检索证明、转载情况、他引情况、高级别科研项目支撑、已获奖项、采纳/推广/应用情况、专家评价等。
2.著作类:印册证明(必要项)、书评、他引情况、高级别科研项目支撑、已获奖项、采纳/推广/应用情况、馆藏分布情况、专家评价等。
3.智库报告类:依托项目的立结项证书、被采纳或批示的证明(必要项)、已获奖项、推广/应用情况、专家评价等。
三、预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全面了解和精准把握本单位教师现有成果情况,组织召开动员会,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2.各单位应对本单位预申报成果、预申报书(附件1)及证明材料进行针对性辅导和打磨完善,提高成果竞争力。
3.学校将组织专题辅导,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可带预申报书参加,具体时间待通知。
4.请各单位将“预申报成果汇总表”(附件2),经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周三)前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邮箱(cgglk@xisu.edu.cn),PDF版及Excel版同时发送。
(*预申报成果范围和要求参照往届,正式申报以评奖办公室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5319399
电子邮件:cgglk@xisu.edu.cn
附件:
1.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书
2.陕西省第十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