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提升科研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开展纵向、横向及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结账范围:已通过结题验收的纵向、横向及校级科研项目
二、办理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结账申请表》(一式两份),各学院统一于5月28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校务楼B413东),电子版发邮箱至xmglk@xisu.edu.cn。
二、结题结账要求
(一)科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在2个月内(以结题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主动办理经费结余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经费结余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有权将结余经费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二)自办理经费结余手续之日起,结余经费2年内归原课题组优先使用,到期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
(三)按照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对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高度重视,专项安排部署。针对已结题项目,各学院要全面梳理,做到应结账、尽结账,并对结题证明材料留底备查。科研处、财务处将定期对各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每半年科研处将对接财务处对已结题项目进行批量结账,批量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和11月。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结账申请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