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内容简介、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列表等信息。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如对推荐成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具体真实,便于核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9-85319399
电子邮箱:cgglk@xisu.edu.cn
科研处
2023年1月12日
附件: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公示信息
上一条: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下一条: 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补充推荐申报成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