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1.原则上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且在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2.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27.shtml)、《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30.shtml)。
二、成果类型和奖励设置
成果类型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2年12月13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B区413西),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cgglk@xis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包含: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版);
(2)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pdf版);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2),仅发送电子版(excel版);
(4)获奖证书,仅发送电子版(pdf版)。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19399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
科研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