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进入清理期,2018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省级单位对这两项工作要求的完成日期均为2022年9月23。相关要求见附件。
科研处联系方式:xmglk@xisu.edu.cn
上一条: 关于开展《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