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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届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成果出版、发表或使用时间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成果必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课题成果

(三)成果形式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科研论文和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三种形式。课题成果如包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四)此次评选的是学术研究成果,非教学成果,交叉学科研究成果要与教育学科高度相关。

(五)申报人必须确保参评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无弄虚作假、无学术不端行为。

(六)每位申报人只可申报一项成果。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成果为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教辅类成果。

4.已获得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学院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申报评审书》中填写单位意见。

3.学校审核。学校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择优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4.个人缴费。通过学校审核的成果,须缴纳评审费200元,由申报人直接汇至省教科院(账号在学校审核后由科研处通知申报人),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成果)”字样,并简要写明成果申报人联系电话(手机)等重要信息,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粘贴在纸质《申报评审书》的最后一页

5.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符合要求的成果不能参加评选,且不退还相关费用)、评前公示、会议评选、审核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奖励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不返还)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主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行政楼B区413西),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及《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至邮箱cgglk@xis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29-85319399

 

附件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15日


上一条: 关于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合作申报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 关于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社科联合作项目(中国金融资产管理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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