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2022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计划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类型
2022年陕西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2022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
三、专家提名
采取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shaanxi.gov.cn/)查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函〔2022〕172号)(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要求填写提名书,由提名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四、单位提名
(一)提名单位及条件
1.我校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
2.提名项目须为获得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3.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手册(见《通知》附件)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应在此时间前完成)。
(2)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20年度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提名。
(7)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技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9)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0年5月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在陕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士(2022年1月1日前累积时间),可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须提供全职在陕工作证明。
(11)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或组织),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中,围绕23条省重点产业链成果转化成效明显,近5年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优先推荐。
(12)严格科研诚信要求,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二)单位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请申报人于6月9 日(星期四)16:00前填写拟提名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核,科研处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人选)汇总报省教育厅科技处以申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
2.提名公示。对通过审核、拟提名的项目(人选)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
3.系统填报。系统于2022年6月17日17:00开放,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提名书,系统填报校内截止时间为7月1日(星期五)16:00。
4.报送提名书。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提名书通过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正式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请各申报人于7月5日(星期二)16:00 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提名书(含附件材料)原件1 份报送至科研处。按照《通知》要求,科普项目还需附2 套科普作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联系人:袁菁
电 话:029-85319399
附 件: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