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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验收流程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0日  浏览:
 

验收采取专家会议验收形式,以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为单位组织项目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学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组织相关验收评审工作,验收通过后,颁发验收证书。

一、验收材料装订顺序:

(1《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见附件1);

(2《陕西省教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 研究工作报告(附件2)、技术总结报告、经费决算表(见附件3,需盖财务处章)、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其他(如获奖证明、变更审批表等);

(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4);

(5) 装订要求:第1-3项装订在一起,A4纸打印并胶装一式三份,胶装材料封面模板见附件6。第4项单独装订,A4简装。

二、注意事项:

A.“项目名称”要与合同名称一致

B.“主要参加人员人名单”要与合同“项目组成员”完全一致(包括顺序)

C.“验收委员会意见”请自行填写(模板见附件5)

D.   研究内容及成果形式必须与合同一致

E.   成果需要注明教育厅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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