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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0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将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清理工作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工作形式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组织项目管理有关专家集中审核全省高校申请结题项目。将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题并颁发电子证书。(结题平台:http://kygl.sneducloud.com,可用申报时的原账号登录)


三、结题流程

一般专项具体结项流程参考:https://kyc.xisu.edu.cn/info/1106/3790.htm


四、工作要求

(一)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各单位组织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

(二)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完成结题。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予以终止处理,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三)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剩余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四)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参与教育部及其他各类由省教育厅推荐的科研活动

(五)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撰写提纲要求(附件2)撰写结题报告。如有个别本次结题项目需进行负责人、成果等项目信息变更,请与4月13日-14日按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省教育厅将进行集中审核。


五、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及清理工作,学校审核时间为415-16逾期不予受理,结题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无法进行退改等操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并确保在线上系统提交的结题材料通过学校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夏楠 联系电话:029-85319360

邮箱:xmglk@xisu.edu.cn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

2. 研究报告撰写提纲


科研处      

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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