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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7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力量优势转化为推动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学校组织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前沿问题研究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研究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路径研究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心理过程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共同富裕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

8.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逻辑关系研究

9.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研究

10.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11.数字技术赋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12.各民族共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研究

13.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

14.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路径研究

15.高校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研究

16.高校学生宗教信仰现实状况和应对策略研究

17.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模式创新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项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五份)及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校务楼A107。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每项选题需书面提交3万字以上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可附专题调研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项目结项需达到以下指标的任意一条1、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领导批示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陕西省社科联《社科要报》、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建议》、省级机关部门创办的内参1篇;2、研究咨询报告被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1篇;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专著1部;4、项目负责人或者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三)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会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1116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内,汇总整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打包发送至xmglk@xisu.edu.cn,发送邮件标题请注明“学院+2025省民宗委课题”。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2份、《论证活页》5份、申报汇总表》须经所在学院审查签字盖章报送至校务楼A107室。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徐夏楠  电子邮箱: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029-85139360


附件: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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