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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结项程序(网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9日  浏览:
 

1.登录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

登录账户及密码与申报时使用的一致。登录后逐条填写,在系统填写页面最下端,上传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约7-8千字,格式要求:宋体、小四、行间距固定值22-25磅。系统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可自动生成Word版本的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总结报告,请将该表格A4单面打印一式三份,末页“系所审查意见”需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责任书一式一份,A4双面复印。

3.请按责任书上的成果形式及数量准备相应复印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论文需为以主持人为第一或唯一作者),以上成果均为一式一份。

4.材料装订要求:

(1)一份结题申请书和责任书左侧两颗钉装订再加成果、研究报告以此顺序用拉杆夹封装。

(2)单独两份左侧两颗钉装订的结题申请书。

5.说明:

(1)务必在系统中上传研究报告电子版,在不改动的情况下即可提交;

(2)系统中的成果形式及数量必须与责任书一致,否则系统不能通过;

(3)研究报告在系统中对应的是“大会特邀报告(研究报告)”栏,请在此栏后填入相应份数;

(4)结题时项目组成员和责任立项书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要求保持一致,如实因研究需要,需变更项目组成员信息,应提前向教育厅科技处提交变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结题,如果变更申请与结题材料同时提交,则不予变更。

(5)提交的结题成果里,论文包含:刊物首页、目录及有标注页的复印件,并将论文在目录中用记号笔标出;国外刊物须有检索证明。

(6)项目成果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必须注明项目来源及项目编号(如:《文章名称》是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项目成果,项目编号:XXXX),论文所标注的项目来源,教育厅的项目编号只能标注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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