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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外发〔2022〕88 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阐释

(二)习近平总书记在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三)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阐释

(四)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阐释

(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中亚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阐释

(六)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阐释

(七)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

(八)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研究

(九)延安红色文化国际传播研究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拟题目申报。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1万元。

校级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支出与审批按照《西安外国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2.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的学科、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

4.重大项目申请人需主持并按期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申报的选题入选当年的国家级重大项目选题。

5.重点项目申请人需主持并按期完成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或申报的选题入选当年的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

6.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次项目;已立项的纵向项目不得已相近题目申请本次项目。

7.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结项条件

结项条件分为两类:一是以获批高级别的纵向项目作为结题条件;二是以正式出版物作为结题条件。两类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条件1.以获批高级别纵向项目为结项条件:

(1)重大项目:获批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或教育部重大项目1项。

(2)重点项目:获批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或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

(3)一般/自筹项目:获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

条件2.以正式出版物为结项条件:

(1)重大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A及以上论文16分,或出版20万字的一类著作2部。

(2)重点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A及以上论文10分,或出版20万字的一类著作1部。

(3)一般/自筹项目: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二类A论文,或2篇二类B论文。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论证活页》(附件2)。纸质版申请书需所在院系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论证活页》中不得透露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个人信息。

纸质版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活页1份,均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版材料受理截止时间:7月10日16:00,地点:行政楼B413。电子版发送至:xmglk@xisu.edu.cn,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姓名+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1.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 西安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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