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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6日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的通知》要求,我校拟组织相关成果参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

本次遴选面向全校各科研平台及团队,主要征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以及承担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创新转化项目和获奖成果等,具体如下。

(一)科研平台。依托学校建设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农医方向)等。

(二)科研团队。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团队、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理工农医类)

(三)科研项目。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四)获奖成果。近三年,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

(五)其他科研人员和团队研发的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遴选

省教育厅将联合秦创原发展公司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对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初筛,并通过成果路演的方式,与成果完成人对接交流,“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并将成果通过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面向省内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激励支持

(一)对商业化可行性高的成果,给予单项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基金支持。

(二)对技术成熟度高、可实现技术转移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联合项目方进行二次开发等形式,给予单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

(三)对具备转化潜力的早期成果,给予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相关概念验证支持,并优先纳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予以支持。

(四)优秀组织奖励

对推荐人推荐的成果加入“秦创原e起创”计划的,每项奖励5000元,推荐项目加入“秦创原合伙人” 计划或完成技术托管的,每项奖励10000元。

四、有关要求

(一)科技成果转化是实施有组织科研的重要环节,也是科研平台团队重要职责之一,各级各类科研平带团队要提高站位,积极推动在研成果转化落地,尤其是省教育厅批准及推荐立项的项目、平台、团队在本次遴选中至少要报送一项研发成果,报送情况将纳入验收评估。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报送。

(二)请相关人员于2023年5月9日(周二)12:00前登录“秦创原官方网站”,完成成果信息登记表填报(填报说明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5319399 

电子邮箱:cgglk@xisu.edu.cn

 

附件:成果信息登记表填报指南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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