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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浏览: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深入研究我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各项重大部署与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我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重点研究选题

1.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研究

2.“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3.“三个务必”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研究

4.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和伟大变革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6.坚持“两个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7.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研究

8.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研究

9.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

10.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

11.陕西文化强省战略研究

12.扎实推进陕西实现共同富裕研究

13.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研究

14.建设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1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陕西建设研究

16.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研究

17.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研究

18.党的二十大精神“三进”工作研究

19.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陕西落地落实机制研究

20.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助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

三、申报者条件

1.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以上行政职务,且至少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或省社科基金相关研究项目1项

3.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通知》发布的重点研究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报人要据此可设计具体研究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

2.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4.课题结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1年,专著为2年;项目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或8万字以上的专著以及30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所有成果须标示“2022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字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报送至科研处。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申请书》中的单位统一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不加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glk@xisu.edu.cn。

3.申报时需提交纸质件:

(1)《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

(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8份;

4.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

6.本项目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地点在长安校区行政楼B413。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电话: 85319194

 

附件:1. 申请书

          2.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22-11-7


  • 附件【1.申请书.doc】已下载
  • 附件【2.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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