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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管理领域科技信息化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经研究决定合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技信息化专项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见附件一)

本项目拟设“陕西省‘十四五’智慧应急建设研究”“陕西省‘十四五’应急装备发展研究”等8个课题(附件一)。所有课题均按照附件所列课题名称、研究内容及验收标准进行申报,不得自拟题目或增加副标题。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现面向相关单位申报,由省社科联、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2.鼓励社科理论工作者与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二)、《论证活页》(一式五份)(附件三)及汇总表(附件四),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一并报送。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5-10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研究期限

根据课题规划安排,该项目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至20226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应急管理厅根据需要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应急管理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并进行项目中期检查。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应急管理厅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省应急管理厅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123日(周二)16: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B413东,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xmglk@xisu.edu.cn,邮件主题:负责人姓名+2021年度应急管理专项课题。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电子邮件:xmglk@xisu.edu.cn

联系电话:85319194

 

附件:

1.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科研课题指南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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